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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九九从年轻时就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她不适合甜甜蜜蜜的恋爱,而大约最适合做乖巧的地下情人。

别的女生爱在情人节收鲜花,她最喜欢在花市关门时,爬上垃圾堆里挑挑拣拣,无论是黄白菊花红粉玫瑰还是向日葵,残瓣的还是含苞待放,她把塑料包装拆掉,花泥洗净,一视同仁插在瓶里,有些倒吊在阳台上风干成干花书签。她并不是喜欢花,只是怜惜,它们来到世界一遭,没有被人珍惜过,盛放时被无情折断销毁。同班一个男孩子看到后,偷偷在她抽屉投放一小束红玫瑰,小男生却没收到预料中什么好听的话,放学后林九九偷偷跟了上来,小心的拿校服包住花,露出一角问他:“送我这个干嘛?”她只能叹气,“下次不要这样,谢谢你。”

她也有过暗恋的男孩,人群里他闪闪发光,林九九就甘心心潮澎湃暗恋下去,每次不小心听到同学八卦才知道他最近和哪个比自己好太多的女生在一起,林九九面不改色的路过,心里羡慕不已,又充满欣慰。

人人都喜欢美的、好的、阳光灿烂、毫无瑕疵的人,那被挑剩的人该怎么办呢?林九九不是不羡慕他们去争去抢,只是没有必要。

何况,她也分不大清自己对他的喜欢究竟有多少。今天校门口便利店新来的店员做事有点呆手呆脚,顾东不顾西,前面的客人连连催促,急得他如一个跳脚的猴子左挠右抓,可他给她递烫手豆浆的时特意用纸巾包底,对她笑的时候羞涩点头,她就又有了新的欢喜,她好像太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了,没有人有她不喜欢的理由。她可以既讨厌一个人,又很快找到喜欢他的理由。就像那个可怜兮兮以为自己送错了花,下次又换了小雏菊的小男生,她又恼火又觉得可爱。他个子小眼睛小,傻愣愣的剃着平头,目光低垂羞羞答答。班上的痞子男同学仗着人高马大常常出言羞辱,林九九替小个子出头寸步不让,就此被当成了红颜知己。小个子每天在班里频繁、明目张胆地注视她,搞得全班都觉得他们之间在恋爱,他不知道其实林九九也不讨厌那个大个子痞子男同学,她想他也有自己看不见的温柔模样吧,只不是对着自己。

这是林九九认为自己大概最适合当情人而非恋人的原因。她乖巧,懂事,没有多少自我需求。

世界上有一部分女生,个性大胆独立,她们会反省自己自己是否被压抑天性、剥夺自我、塑造成男性幻想中的理想女性模样,从而寻求天性解放,做主自己的人生。林九九也迷茫过,什么叫做真正的自我呢?她真的没有野心和人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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